9月11日訊 據媒體人付政浩的消息,中國籃協有意制訂針對12-23歲籃球青少年的青訓補償金的規定。
原文如下:
睡前跟一位體育學者聊到了中國籃協近期招標的課題《我國青少年籃球運動員培養認定與補償機制研究》。該課題要求以“12-23 周歲的青少年籃球運動員”為研究對象,研究此類運動員在國內合理流動的經濟補償等問題,籃協希望通過課題研究來作為制訂中國籃球青訓補償金規則的參考依據,進一步規范國內青少年人才培養和人才合理流動。此前,周琦等天才球員均曾在青訓認定、在20歲前的天價轉會費如何分配等方面引發討論。
其實歐洲在這方面早就有非常成熟的青訓補償金機制,籃協這個課題可以參考甚至照搬歐洲青訓補償金制度。而且,歐洲依托俱樂部作為青訓主體的發展模式和我國目前的情況非常類似。
歐洲球員在12~23歲期間效力的俱樂部被視為青訓俱樂部。青訓俱樂部可以從每一次球員轉會中收取補償金,補償金一般是球員轉會費的5%。即,允許球員轉會離開的這家俱樂部可以拿到95%的轉會費,剩余的5%則要分給球員在12歲-23歲期間效力度過的所有青訓俱樂部共享。
其中,12~15歲之間效力的俱樂部按X%的標準收取補償金,16~23歲之間效力的俱樂部按2X%的標準收取補償金。值得一提的是,青訓俱樂部可以從球員的每一次轉會中收取補償金。
中國籃協沒必要摸著石頭過河,直接采用或微調歐洲成熟的青訓補償金制度即可。